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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苏州市关于2019年“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评审工作的统一安排,为确保完成我市年度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将原申报时间、批次及评审办法进行调整与说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批次
苏州市电化教育馆将分两个批次对申报本年度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的学校进行复评。
第一批 2019年5月
第二批 2019年12月
各申报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评审批次。
二、申报时间
凡选择申报第一批创建的学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调整为4月4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不变,仍然为4月20日。申报学校根据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稿)上报至市电化教育馆。
三、评审办法
1.初评:根据苏州市统一要求,市级初评将由我市电教馆组织,采取现场集中评估方式。各申报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围绕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的各个模块及相关指标进行汇报,相关创建资料形式不限,但汇报PPT必须能充分体现各项评估指标。根据各校汇报情况由专家组及全体参评学校进行打分,取平均值为学校评估得分,得分达80分视为评估达标。
第一批初评时间:4月15日;地点:中兴小学。第二批初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评:初评结束后,相关结果报送苏州市电化教育馆,由苏州市电化教育馆抽检1~2所学校组织进行复评。
四、其他事项
2019年下半年苏州市将启动智慧校园发展水平四星级学校评估,同时,江苏省也将进行开展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示范校的评估,申报的前提首先要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苏州市级的评估验收。有意向参评的学校可提前规划。
张家港市电化教育馆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