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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彩虹(东渡实验学校)-道德与法治:《8 我们受特殊保护》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12 17: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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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朱彩虹,张家港市德育带头人,苏州市十佳班主任、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中小学家庭教育志愿者。有多篇文章在《江苏教育》《班主任之友》等省市级报刊发表。在课程、思政同向同行的今天, 她期待借助道德与法治课这一桥梁,引导孩子们争做守法好少年。

点评:

关联生活  以案说法话保护

苏州市教育局   徐蕾

朱老师教学基本功扎实,执教的《我们受特殊保护》能够结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在教学环节设计上面做了精心的准备。

一、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采用情境化、生活化的教学,把重点放在“6-7周岁、8周岁、12周岁、14周岁、16周岁、18周岁”这几个时间节点上。以案例的形式呈现,链接学生的真实的生活。对学生来讲,对自己今后的生活有现实指导意义,比如骑自行车问题,现在特别关注的校园欺凌等行为,当最终有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学生的思考陷入两难境地时,法律顾问小组及时解答,法律条文的适时呈现,让学生从现实生活实际走向权威的法律,明确国家通过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资源多元

朱老师课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关于“未满12周岁为什么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朱老师选择的视频是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的现场解说,对于校园欺凌,呈现给孩子们的是《朝闻天下》节目中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的发言,这些专业人士的点评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很到位地告诉孩子们哪些行为是对的,哪些行为是我们不能做的。

三、形式适宜

整个课堂呈现的形式、有合作、有交流、有展示。在第一个环节“未成年人特殊之处”中,安排了三个采访:教师现场采访学生(你觉得自己长大了吗?为什么?)、播放课前家长采访录音、班长现场采访班主任,引导孩子们在切身的体验中去认识到:未成年人好奇心强、什么都想尝试一下,社会经验少,是非观正在形成中,所以我们国家在一些法律法规中专门设置了特殊的年龄节点,来对我们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

第二个环节中走进小安的日常生活,分成若干个场景,每个小组一个场景进行合作探究,主题明确,最终聚焦一个点上,形成共同的认识:很多法律规定都涉及具体年龄的节点,不同年龄阶段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意义。有些法律规定达到一定的年龄才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或责任。

这节课的授课对象是六年级的学生,我们可以再关注一下学生的理性分析能力的加强,比如:为什么大多数国家都要规定法定成年年龄?又为什么会有所不同呢?其依据又是什么?其实这是有身体上、心理上的因素的,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可以在教学的过程中稍微提及。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三个采访之后,进行结构化的呈现,我们也应该关注一下他们的优点,给予很直观地呈现,教给孩子们更全面地、多角度地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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