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做好党的二十大全市教育系统维稳安保工作;
2.配合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教育工委工作;
3.组织2022年张家港市级骨干教师申报评选考核工作;
4.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专项督查;
5.做好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情况整理汇总工作;
6.编制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
7.继续推进教育部门数字人民币推广落实工作;
8.组织参加苏州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
9.召开市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建“五突出五强化”提升行动推进会;
10.做好召开苏州市科学幼小衔接现场推进会的相关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做好庆祝国庆节日的氛围营造、主题宣传等工作;
2.配合完成市委巡察组巡察市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
3.会同相关科室全面推进年度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4.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局机关安全值班值守工作;
5.持续组织开展“洁美港城”同创共建活动;
6.组织召开机关退休小组重阳节座谈会;
7.做好《张家港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视频解读的制作、发布工作;
8.做好2022年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和省内重点帮促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9.做好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情况整理汇总工作,并完成上报;
10.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年度体检;
11.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12.做好第4季度“阳光惠民”帮扶走访建议方案。
人事科
1.完成2023年教育系统用编计划及请示初稿,与市委编办对接确定用编计划;
2.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简介表初稿;
3.组织2022年张家港市级骨干教师申报评选考核工作;
4.完成省教师库、教育系统干部库更新完善工作;
5.完成市名师工作室第一年度考核工作;
6.启动2022年第五批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7.完成10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继续开展南苑幼儿园北园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继续推进梁丰幼儿园南园区、高新区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
3.开展全市学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行业直查和房屋使用安全集中宣传;
4.编制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
5.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设备购置和暑期维修项目预算核查工作;
6.开展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7.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2年暑期维修项目审计工作;
8.继续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开展2022年预算追加和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
9.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报面审与上报工作(预计上报时间10月15日);
10.持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1.组织样本单位做好三季度GDP基础指标“教育工资增速”上报工作;
12.做好10月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3.继续推进教育部门数币推广落实工作;
14.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系统11月支付数据录入工作;
15.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定价与供应商考核工作;
16.组织全市学校开展2022年度“张家港市教育爱心互助基金”申请工作;
17.组织各校开展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资助工作;指导各校完成省资助系统申请平台的申请、认定、审核工作;督促各中职学校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中职国奖评审系统并审核、上报;组织各校开展“阳光午餐”资助工作。
基础教育科
1.指导梁丰高中做好高品质示范高中综合评价准备工作;
2.继续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相关工作;
3.组织省前瞻性项目申报培训;指导学校参加苏州市课程基地答辩,做好苏州市课程基地中期视导准备工作;
4.做好召开苏州市科学幼小衔接现场推进会的相关工作;
5.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
6.承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幼儿园普遍开设托班”督办活动;组织参加江苏省优质园复审评后整改交流汇报会;指导做好市优评后整改材料;组织民办幼儿园资料考核;接受苏州市优质园现场考察;
7.举行2022年特殊教育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暨融合教育工作会议;撰写特殊教育五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五年工作要点;
8.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专项督查;
9.召开全市德育工作会议;开展“强国复兴有我——教育系统团委书记、共青团员讲团课,少先队员讲队课”微视频大赛;
10.做好苏州市艺术特色学校申报工作;参加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开幕式、舞蹈、工作坊展演;参加苏州市“十佳艺术团”评比;参加苏州市美育培训;
11.组织张家港市中小学“三话比赛”;组织学校做好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现场汇报和抽查迎检工作;
12.举办2022年张家港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夏令营营区校联赛暨“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分区赛;参加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举办张家港市校园足球文化节活动;迎接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考核;
13.开展2022年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14.做好国庆节假期前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市校园消毒工作指导;
15.做好2022年苏州市禁毒示范学校资料申报工作;做好苏州市生活垃圾示范点申报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对全市职业学校办学资源进行摸底调研;
2.完成2022级新生省中职管理系统注册工作;
3.组织参加苏州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
4.组织做好中职三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模拟测试工作;
5.配合做好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
6.开展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立项申报工作;
7.组织举行2022年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8.组织参加“行行出状元”张家港市第十届职业技能大赛颁奖仪式;
9.持续跟进《张家港市职业教育争取省政府办公厅激励事项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
10.开展校外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专项排查工作;
11.组织筹备2022年终身教育活动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12.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 我心永向党”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主题风采案例征集活动;
13.做好省级游学项目(张家港凤凰、昆山周庄、昆山巴城、姑苏双塔)建设阶段性总结工作。
安全保卫科
1.做好党的二十大市级维稳安保工作专班派驻值班工作;
2.做好党的二十大全市教育系统维稳安保工作;
3.继续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维稳“百日攻坚”行动;
4.组织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校园安全网格化检查活动;
5.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启用学校开展智慧安防三级达标验收;
6.启动梁丰初中西校区通学公交试运行(10月8日)工作;
7.筹备举办“11.9”校园消防应急演练现场会(塘桥中心小学);
8.举办校园安全管理新任分管校园长集中研训。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做好省级督政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完成对苏州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2.持续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
3.高标准做好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市、区)现场督评迎检准备工作;
4.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双减”实地督导工作,并上报江苏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
5.拟定《张家港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6.做好苏州市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区域数据和学情分析研究工作;
7.完成《张家港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政策解读工作;
8.加强对集团(联盟)化办学项目实施情况督导,做好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报书》《张家港市集团(联盟)化办学督导评估考核标准》等修订、完善工作;
9.完成第三季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10.做好第一阶段法治苏州建设考核材料梳理工作;
11.持续开展教师法治轮训工作;
12.完成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的总结工作;
2.完善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有关工作;
3.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党建专项提升行动和党组织规范提升“全面体检”工作;
4.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专项培训;
5.开展“红色沙洲·初心之旅”主题研学活动;
6.配合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教育工委工作;
7.召开市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建“五突出五强化”提升行动推进会;
8.做好2022年苏州市廉政档案系统信息采集与更新工作;
9.做好教育系统部分违纪违规人员立案与处分相关工作;
10.做好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教治本工作;
11. 拟定廉洁校园实施方案;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继续做好江苏省书法艺术水平考级报名工作(时间:9月15-10月14日;对象:各相关小学);
2.召开2023年初中毕业生建档及体检工作会议(时间:10月11日;对象:各初中);
3.组织江苏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时间:10月22-25日;考点:中专校、梁丰初中);
4.做好2023年来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材料审核工作(时间:10月17-28日;对象:各普高);
5.召开2023年高考、对口单招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2023年高考考生肝功能检查工作会议(时间:10月28日;对象:各普高及职高);
6.做好2023年中招网上报名系统调试工作;
7.做好2023年中招考生体检表打印工作(时间:10月28-29日);
8.组织2022年下半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10月29日;考点:沙洲中学、张高中、梁丰初中);
9.做好2022年江苏省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时间:10月下旬;对象:抽测学校)。
教师发展中心
1.继续开展各学段教学调研及学科研训活动;
2.做好第二十四届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中专三年级学生参加省学测模拟考试,并做好阅卷和质量分析;
4.组织做好张家港市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宣传发动、报名、初赛工作;
5.做好初中九科骨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6.做好初高中各学科期中考试命题等工作;
7.组织张家港市小学信息技术骨干教师专题研训暨李云华省网络名师工作室活动(塘桥中心小学);
8.组织张家港市小学科学专题研训暨夏敏省网络名师工作室活动(STEM专场);
9.组织张家港市第二届音乐、美术教师专业技能展示;
10.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幼儿园课改交流备课组展示活动(万红、世茂幼儿园);
11.组织五年内新上岗教科主任业务培训;
12.组织申报第三轮“张家港市学术指导服务团”;
13.组织开展业务园长、22期教育系统中青年干部、新任工会主席等专题培训活动;
14.继续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进阶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上岗教师、名优校长、高中班主任等培训活动;
15.组织塘桥镇、凤凰镇小学自聘新教师送培活动;
16.组织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国庆假期及二十大期间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2.组织学校开展江苏省智慧校园合格校、示范校,以及苏州市智慧校园发展水平四星级学校的创建工作;
3.督促中标商做好校服供货工作,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床上用品和校服抽检工作;
4.举办2022年全市初中、小学信息化教学优质课大赛;
5.组织开展2022年中小学自制教具的评比活动;
6.组织开展2022年网络安全及信息化赛事的培训活动;
7.继续做好设备采购工作;
8.开展全市中学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1.召开张家港市教育工会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2.配合市总工会做好第一期工会会员网上评议工作;
3.配合市总工会做好2022年退休劳模健康关爱工作。
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1.做好迎国庆氛围布置及庆祝国庆系列活动;
2.做好基地党员及全体教师“喜迎二十大·献礼六十年”主题党日以及相关党建活动;
3.做好塘桥高中、凤凰高中2所普高,中专校、二职中等4所职高高二年级的综合实践活动;
4.组织基地教师开展劳动教育专题课堂展示活动;
5.召开初二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改革专项会议;
6.继续做好疫情防控、防疫资金结算工作;
7.继续做好消防重点自查、整改工作;
8.做好全体教职工体检工作;
9.做好食品安全专项自查工作。
家庭教育服务中心
1.参加全市中小学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教育专项调研工作;
2.完成《亲子沟通》专题微课的录屏录制和后期整理工作;完成“幸福家长驿站”巡讲课程《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手册》+《生活德育》30节微课刻录盘制作与分发;
3.组织苏州市名师工作室主题活动:“家庭教育中爱生命、爱生活、爱自己”的亲子沟通主题分享;
4.做好驿站预约点课、现场咨询、专题沙龙等工作;
5.组稿参加省“家庭教育及家长学校建设调研报告”评选活动(10月15日前);
6.组织好“家校社协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课”实验小学和塘市小学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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