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召开2024年度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和民主测评会;
2.做好2025年教育系统年终慰问相关工作;
3.组织2025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面试工作;
4.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年报工作;
5.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工作;
6.做好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期末结束工作和师生寒假生活。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组织召开2024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述职和民主测评会;
2.统筹做好2024年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加分项目);
3.做好2025年工作要点意见征询工作;
4.做好1月份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工作;
5.做好12345等平台签收、回复处理等工作;
6.做好局机关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7.做好2025年一季度“阳光惠民”帮扶走访工作;
8.协助人事科做好教育系统年终慰问相关工作;
9.做好2024年度大事记、教育系统主要荣誉的汇编工作;
10.做好苏州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台账资料的整理、上传工作;
11.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完成2025年优秀毕业生招聘面试工作;
2.完成2025年苏州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梁丰高级中学)、2025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优秀毕业生招聘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工作;
3.发布体育教练员专项招聘公告,完成报名、笔试及面试考核工作;
4.做好中学紧缺师资选培计划的教师遴选工作;
5.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年报工作;
6.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校、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汇总工作;
7.做好2025年春节慰问相关工作;
8.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骨干津贴发放明细;
9.做好2023年度姑苏教育分层培养人才的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
10.做好202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测算工作;
11.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制教师、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12.完成1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做好2025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3.持续做好全市中小学“阳光食堂”平台管理工作;
4.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生鲜类食材竞价试点和粮油类食材竞价采购工作;
5.继续做好大宗食材指导价定制工作;
6.协助做好2024年度教育专项奖实施分配工作;
7.做好全口径债务临测系统月报工作;
8.持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审计报告的定稿工作;组织制定本学期食堂专项审计工作实施计划;
9.做好局本级及直属学校(单位)资产月报和年报系统上报工作;
10.开展局本级及直属学校(单位)2024年度决算工作;
11.做好全市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收费通知工作;
12.继续做好原市外国语学校资产处置后续工作;
13.做好市教育经费年报统计培训工作,做好2024年全市经费年报填报、汇总、审核工作;
14.做好“海棠花红”奖助学金发放工作。
基础教育科
1.召开省、苏州市学业质量监测结果反馈会暨小学校长会议;
2.指导学校做好期末阶段工作,下发假期工作指导意见;
3.做好苏州等级幼儿园现场考察整改报告上交工作;做好江苏省优质幼儿园整改报告审核工作;
4.配合卫健委开展幼儿园保育师培训工作;
5.做好2025年品格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6.做好张家港市教联体工作方案、驻校社工工作方案、新一年德育工作要点等文件草拟工作;
7.做好第十九届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评选工作;
8.做好统战部、翁市长对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调研的准备;
9.组织做好2024年张家港市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精英冬令营集训工作;继续参加苏州市青少年足球U系列联赛总决赛;
10.持续做好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11.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国际交流年报统计工作;推进我市三所学校与法国一所、柬埔寨两所海外华校结对签约;
12.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和课外读物省平台报备和问题读物清理、报备工作。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做好2024年工作总结,谋划2025年主要工作;
2.指导学校做好期末结束相关工作和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3.做好2025届毕业生实习备案工作;
4.做好2025年全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赛项设置研讨工作;
5.做好2024年中职教育质量年报审核发布工作;
6.组织职教高考高三年级参加苏州市一模考试;
7.指导学校做好职教高考高三年级技能集训工作;
8.做好职业学校年终相关经费核算工作;
9.配合做好高质量考核相关工作;
10.做好“家门口的老年大学”、“社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2024年建设情况评价反馈工作;
11.举行相关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压实机构安全规范办学主体责任;
12.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保卫科
1.组织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专项活动;
2.启动开展教育系统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
3.指导学校加强年终岁尾和学期结束期间的校园安保工作;
4.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校园餐管理监督工作;
5.持续开展校园门口流动餐饮摊点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6.组织召开教育系统2024年度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
7.会公安部门研究制定校园保安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方案;
8.会同各镇区核定第四季度校园保安服务项目费用数据;
9.制定第二轮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险项目招标方案;
10.迎接市食安办、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对教育系统的年度绩效考核验收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做好责任督学年度考评工作;
2.落实“问需式”督导跟踪计划;
3.报送十二月份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情况报表;
4.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上报及公示工作;
5.完成领导干部述法及评议工作;
6.发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7.制定“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8.做好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测算工作;
9.做好年度综合考核各项工作;
10.做好2月份面向学校活动预报备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2024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情况报送工作;
2.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3.做好学校党建项目成果展示系列微推组稿工作;
4.做好两新“红领津贴”发放工作;
5.做好2025年度党员党费收缴相关工作;
6.做好节前困难党员慰问相关工作;
7.做好2025年度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8.做好2025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相关工作;
9.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
10.指导基层学校开展廉政谈话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11.做好2024年度师德师风类信访案卷归档工作;
12.做好部分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教治本工作;
13.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组织我市高二学生参加202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1月4日-5日,梁丰高中、沙洲中学、暨阳高中、张高中),及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科目的考试(1月10日-11日,梁丰高中、沙洲中学、暨阳高中、张高中、梁丰初中),部分高三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1月12日,沙洲中学、暨阳高中、张高中);
2.做好2025年1月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月4日-5日,二职中);
3.做好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1月7日-10日);
4.做好2025年中考肝功能化验工作(1月16日-2月14日,相关体检站)。
教师发展中心
1.做好各学段期末阶段教学专题调研指导工作;
2.做好各相关学段期末测试阅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3.组织职教高考三年级技能训练;
4.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幼儿园“幼儿教师的教育智慧——来自实践现场的倾听与对话”专题研训活动暨业务园长的读书沙龙活动(1月3日,万红幼儿园);
5.组织2025年苏州市立项课题开题报告撰写专项培训;
6.组织中小学心理健康课题学校小组活动;
7.组织23期中青班第一阶段沙龙研讨活动;
8.继续组织2024年初任小学校长第一主题研修的相关活动;
9.组织优质师范生系列培训;
10.完成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工作;
11.制定2025年教师、校长培训工作计划;
12.做好学期工作总结、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全市学校危险化学品处置转运工作;
2.做好城域网稳定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
3.做好“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OA系统的技术保障与服务工作;
4.做好张家港教育相关方面的舆情监测工作;
5.继续做好学校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验收工作;
6.配合教育局做好教育宣传拍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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