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印发2025年教育局1号文件《关于促进学生全面多样个性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2.拟定教育局2号文件《2025年度张家港市教育工作要点》;
3.发布2025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备案制、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4.做好2025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备案制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及审核工作;
5.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6.做好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通报与督促问题整改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做好2月份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工作;
2.做好《人民教育》等组稿工作;
3.做好张家港2025教育要点编撰工作;
4.做好春节期间局机关安全值守工作;
5.会同发财科做好局机关国有资产清查相关工作;
6.做好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的准备工作;
7.做好《张家港年鉴·教育卷(2025)》的编纂工作;
8.做好2024年度大事记、教育系统主要荣誉的定稿、印发工作;
9.做好12345等平台签收、回复处理等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发布2025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
2.发布2025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3.对接做好2025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备案制教师招聘网络报名的平台调试,完成网上报名及审核工作;
4.完成2025年教育系统中小学教练员招聘的报名审核及笔试考核工作;
5.做好中学紧缺师资选培计划教师遴选工作;
6.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统计年报工作;
7.做好“行知说”教师讲坛的相关工作;
8.做好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的送审鉴定工作;
9.摸排2025年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
10.完成2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开展直属学校和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
2.继续做好2025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3.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4.持续做好全市中小学“阳光食堂”平台管理工作;
5.持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审计报告定稿工作及做好上一学期食堂专项审计调查准备工作;
6.做好全口经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7.做好局本级及直属学校(单位)资产月报上报工作;
8.继续做好局本级及直属学校(单位)2024年度决算工作;
9.做好全市学校2025年春季学期收费公示表发放工作;
10.继续做好原市外国语学校资产处置后续工作;
11.继续做好2024年全市经费年报汇总、审核工作和2025年教育部门预算公开和绩效目标公开工作;
12.继续做好“海棠花红”奖助学金发放工作;
13.协助做好2024年度教育专项奖金分项实施分配工作;
14.协助做好2024年度劳动工资年报统计云正式上报的沟通工作。
基础教育科
1.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做好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
2.落实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措施,与新市民事务中心对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3.持续推进机关幼儿园施教区划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4.继续组织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
5.做好直属幼儿园托育资金分配方案;
6.指导相关幼儿园做好优质园创建、申报材料、整改材料复审工作;
7.做好2024年柔性特聘人才指导幼儿园课程研究项目招标工作;
8.做好张家港市中小学心理健康培训准备工作;
9.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共同体规划;
10.做好江苏省2025年足球项目注册工作;组队参加首届苏州青少年足球U系列(高中男子U18组)决赛;
11.做好2025年营养与健康学校(幼儿园)申报建设工作;做好2025年度教育系统献血计划工作;协调做好高三升学体检视力屈光度检查工作;
12.做好教师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
13.指导做好与港澳台语言文化交流;指导做好海外中文教育支持工作(“姊妹学校”);举办韩国-张家港青少年交响乐团交流活动( 韩国乐团拟于2/20~2/23来访,张家港市外国语学校承办);
14.继续做好全市中小学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报备和问题读物清理工作。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指导职业学校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2.举行2025年职教高考动员会;
3.调研职教高考高三年级技能考试备考情况;
4.研究制定2025年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要点;
5.做好职普融通项目学籍管理相关工作;
6.指导职业学校按序推进中职新专业申报有关工作;
7.进一步做好2025届毕业生实习单位落实情况排摸工作;
8.协同做好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学层次提档升级相关工作;
9.持续做好教育部“抓落实 促育人”专项行动及相关信息填报工作;
10.配合做好2025年张家港年鉴相关内容编纂工作;
11.调研区镇社区教育中心老年大学人员配置情况,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12.做好新学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信息备案工作;
13.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安全保卫科
1.做好全国“两会”重要时期安全维稳市级专班值班工作;
2.组织学校开展了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自查自纠活动;
3.结合开学督导工作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4.会同市委政法委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5.指导学校启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6.做好第二轮全市在校学生校园意外保险招标、签约工作;
7.迎接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现场考评工作(9所学校);
8.会纪检部门督导大新中心小学完成校园安防隐患整改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预备会议和情况通报会;
2.拟定2025年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3.做好开学工作督查问题的反馈和跟踪整改;
4.报送一月份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情况报表;
5.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上报及公示工作;
6.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
7.规划新学期法治宣传工作,确定年度重要普法活动,做好“关爱民生法治行”项目申报;
8.做好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和报备相关考核材料报备工作;
9.完成1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报告上报工作;
10.做好3月份面向学校活动预报备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
2.做好系统“换位跑一次”行动推进工作;
3.做好2025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报送工作;
4.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两新“红领津贴”发放工作;
5.做好部分学校党费核算情况专项检查;
6.初步确定2025年拟发展党员对象名单;
7.报送教育系统元旦春节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8.做好市纪委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监测平台填报工作;
9.制定2025年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集体清单、个人清单;
10.做好个别违纪违规人员立案处分相关工作;
11.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半年回访教育工作;
12.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继续做好2025年中考肝功能化验工作(2月5日-11日,相关体检站);
2.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准备工作(2月5日-28日);
3.召开2025年高考体检工作会议(2月19日,410会议室);
4.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2月20日);
5.做好2025年高考体检工作(2月21日-3月13日,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站北区);
6.做好高职单招咨询活动(2月25日-26日,乐余高中、崇真中学、张高中、凤凰高中);
7.做好2025年中考考生信息核对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2月26日-28日)。
教师发展中心
1.制订新学期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各相关学段调研及研训活动;
3.组织高中各年级学科质量分析会;
4.组织职教高考三年级技能训练;
5.组织相关学段、学科评优课、基本功等比赛活动;
6.组织召开相关学段、学科新学期教学工作会议;
7.组织召开张家港市教育科研工作会议;
8.组织省市课题开题报告撰写专题培训;
9.组织2024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盖章;
10.组织优质师范生培养对象社会招聘适应性培训;
11.组织2024年初任校长第一主题研修作业点评与交流;
12.组织领航名师高级研修班第三次读书沙龙和答辩论文初稿分组指导。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报送第四届书香校园阅读教育教学案例;
2.做好教育城域网南北向出口扩容的升级工作;
3.做好“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OA系统的技术保障与服务工作;
4.做好张家港教育相关方面的舆情监测工作;
5.做好“入学一件事”项目开标工作;
6.协助梁丰高中拍摄制作校园MV《以梦为马》;
7.配合教育局做好教育拍摄宣传工作。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