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完成2025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笔试考核工作;
2.完成2025年教育系统备案制教师招聘笔试及面试考核工作;
3.召开2025届高三教育工作会议;
4.启动2025年主城区施教(服务)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5.组织参加2025年职教高考技能考试;
6.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7.组织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开展第一季度“委员之家”活动;
2.做好迎检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专项调研工作;
3.做好“两会”期间舆情监控、信访处理和宣传引导工作;
4.做好办公室2024年文书档案的整理工作;
5.做好局机关本级2024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
6.做好预算单位2025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填报工作;
7.做好《2025年教育工作要点》发布工作;
8.做好3月份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工作;
9.做好12345等平台签收、回复处理等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完成2025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笔试考核工作;
2.完成2025年教育系统备案制教师招聘笔试及面试考核工作;
3.完成2025年教育系统中小学教练员招聘面试考核工作,组织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工作;
4.完成苏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层次毕业生拟录用人员预签约和政审考察工作(梁丰高级中学);
5.做好中学紧缺师资选培计划教师遴选工作;
6.制定《港城教育人才培养五年规划(2026-2030)》实施方案;
7.完成3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组织开展直属学校食堂专项审计工作和公办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工作;
2.继续开展直属学校和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
3.继续做好2025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4.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5.持续做好全市中小学“阳光食堂”平台管理工作;
6.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5年设备和维修项目审核工作;
7.做好第一季度GDP基础指标“教育工资增速”数据的采集工作;
8.做好全口经债务临测系统月报工作;
9.协助做好2024年度高中段课后经费统筹等工作;
10.做好局本级及直属学校(单位)资产月报上报工作;
11.做好直属学校(单位)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申请审核工作;
12.继续做好原市外国语学校资产处置后续工作;
13.继续做好2024年全市经费年报分析上报工作;
14.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和普高、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工作。
基础教育科
1.协调各部门组织参加全省PISA2025测试工作
2.持续做好部分学校专项调研工作;持续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召开2025届高三教育工作会议;
4.持续推进“2.15专项行动”,统筹协调走好相关工作;
5.启动2025年度服务区调整稳评工作,开好各类代表座谈会,做好专家评审工作及公示后的解释工作(与区镇、社区、服务大厅、信访、政法等部门统一答复口径,做好答复工作);
6.做好部分初中学校生源摸底工作,制定化解资源紧张问题的初步方案;
7.启动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3月1日起新市民事务中心开始收取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8.持续推进直属幼儿园托育资金分配方案;持续推进民办园资金监管工作;
9.持续推进相关幼儿园优质园创建、申报材料、整改材料复审工作;
10.持续推进2024年柔性特聘人才指导幼儿园课程研究项目相关工作;
11.完成江苏省融合教育示范区创建申报材料;
12.制定张家港市2025年“博物馆里的大思政课”工作方案;
13.苏州市德育中小学德育学会“十四五”课题结题;
14.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工作;
15.做好2025年度教育系统献血计划工作;
16.做好中小学生春季体检相关工作;
17.做好2024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申报工作;
18.协调做好2024-2025年度苏州市“市长杯”(高中组)总决赛相关工作;拟定《张家港市2025年青少年科学教育工作指导意见》;举办江苏省第三十六届金钥匙科技比赛(张家港市选拔赛);
19.筹备“中外教课堂共享活动暨中英基础教育交流会”;指导做好 “中日鉴真文化交流活动”;持续做好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筹备“两港”教育论坛)。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组织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情况专项督查;
2.完成中职新专业申报及2025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
3.组织参加2025年职教高考技能考试;
4.继续组织做好苏州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工作;
5.印发2025年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要点;
6.组织做好职教高考高三年级二模测试;
7.会同相关部门研制支持职业学校社会化培训政策举措;
8.继续协同做好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学层次提档升级相关工作;
9.配合做好属地高校办学相关工作;
10.指导做好全市老年大学春季开学工作;
11.召开区镇社区教育工作会议;
12.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攻坚除患专项行动;
13.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资金检查。
安全保卫科
1.全力做好全国“两会”重要时期安全维稳工作;
2.开展中小学生(幼儿)“全国安全教育日”(3月25日)专题活动;
3.指导区镇和学校落实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启动开展全市校园消防安全除患攻坚专项行动,会同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5.做好第二轮全市在校学生校园意外保险招标、签约工作;
6.组织召开全市新建学校贯彻落实安防工程新国标工作布置会;
7.迎接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现场考评工作(9所学校)。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拟写2025年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2.落实“问需式”督导跟踪计划;
3.组织责任督学开展新学期督导工作;
4.报送二月份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情况报表;
5.做好苏州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综合督导工作(张高中);
6.配合做好凤凰高级中学星级评估工作;
7.编制一季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8.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数据及相关工作情况;
9.持续跟踪重大行政决策进度并在系统上同步更新过程性资料;
10.做好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等维护工作;
11.做好4月份面向学校活动预报备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
2.做好教育系统“换位跑一次”行动推进工作;
3.组织开展“海棠解忧·民生面对面”第二次活动;
4.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5.做好党建平台信息维护工作;
6.参加“生命的春天”组织生活开放日活动;
7.做好2025年度学校党建“书记项目”初审工作;
8.报送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成最新进展情况;
9.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10.做好个别违纪违规人员立案处分相关工作;
11.做好个别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教治本工作;
12.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继续做好2025年高考体检工作(3月1日-13日,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站北区);
2.做好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第一轮网上报名工作(3月6日-8日);
3.组织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3月8日,梁丰初中);
4.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网上确认和缴费(3月11日-14日,相关高中);
5.做好2025年中考体检补检工作(3月14日);
6.做好4月自学考试考务工作(3月17日-28日);
7.组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3月22日,中专校)
8.组织高三外语口语测试(3月22日-23日,各普高);
9.做好初三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模拟测试工作(3月26日);
10.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3月29日-31日,苏理工、沙工、开放大学)。
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开展相关学段调研和各类研训活动;
2.组织相关学段学科基本功、评优课等评比活动;
3.组织张家港市课改学校整体展示活动(小学、初中);
4.组织本市高三一模考试及全市质量分析会;
5.组织参加2025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中职职教高考技能考试;
6.组织张家港市艺术教师大讲堂活动及教师合唱团常规训练;
7.组织参加江苏省初中英语人机对话模拟考试;
8.组织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创建现场预评估;
9.组织苏州市规划课题集中开题(学前、小学);
10.组织2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二阶段跟岗;
11.组织“优质师范生”培养对象系列培训(第二轮);
12.启动中学师资选培计划课程学习班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培训;
13.组织四有好教师(小学团队)联合推进活动、领航名师班第六阶段活动;
14.组织小学初任校长班集中第三第四专题集中培训;
15.组织社会人员、沙工学生普通话测试;
16.启动2025年张家港市青年教师三年过三关考核评比活动。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2025年苏州智慧教育示范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在线培训报名工作;
2.联合吴中区干永春网络名师工作室开展“央馆人工智能课程”规模化应用研讨活动;
3.组织开展2025年市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组织工作;
4.组织开展2025年市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5.调研与梳理学校AI素养课程的开设情况;
6.做好直属学校电子白板、一体机、智慧黑板等教学设备的摸底工作;
7.继续做好城域网的升级与稳定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
8.做好已完成采购项目的验收结算归档工作;
9.做好校服采购方案完善工作;
10.做好教育局宣传拍摄和舆情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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