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组织召开暑期校园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
2.做好2025年暑期市内教师调配和2022年新录用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定岗分配工作;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4.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拟开学学校投用准备并完成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
5.做好阳光食堂(苏州模块)培训及第一次网上竞价工作;
6.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活动;
7.召开2026届高三教学工作会议。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协调组织召开暑期校园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
2.做好全市教育大会暨庆祝第41个教师节有关准备工作;
3.做好8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工作;
4.做好局机关能源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细则的修改审定工作;
5.做好2025年教育系统通讯录的编印工作;
6.配合基教科做好困难学生协调入学的各项工作及开学初各类材料的发放;
7.继续做好2024年度机关档案的归档工作;
8.继续做好开学工作报告等文字工作;
9.做好12345等平台签收、回复处理等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做好2025年暑期教育系统调整干部送达的相关工作;
2.协助做好全市教育大会暨庆祝教师节活动的准备工作;
3.做好第四期“行知说”前期的准备工作和现场的相关工作;
4.完成2025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银龄讲学计划的招募工作;
5.完成2025年秋季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的指标核定工作;
6.完成2025年暑期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的招聘工作;
7.完成2022年新录用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分配定岗工作;
8.做好2025年新入职教师、跨学段任教教师、暑期流动教师的聘用鉴证工作;
9.完成本市及外县市调入教师的调动工作;
10.做好有关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的通知、审核工作;
11.完成8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继续开展直属学校和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和产权证确权工作;
2.继续做好2025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项目开工和建设工作;
3.开展2023年度、2024年度校舍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
4.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5.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5年维修项目施工监管工作;
6.指导沙洲中学、乐余高中、二职中做好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工作;
7.持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市审计局对“校园餐”专项审计和同级审计问题后续整改的沟通协调工作;
8.做好GDP基础指标“教育工资增速”上半年汇报及三季度测算工作;
9.持续做好年度统筹公用经费分配工作;
10.做好8月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1.做好直属学校(单位)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申请审核工作;
12.做好局本级及直属学校(单位)资产月报上报工作;
13.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开展决算公开工作;
14.持续做好暨阳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登记工作,持续做好区镇教育发展基金设立工作;
15.持续做好全市中小学“阳光食堂”省平台管理相关工作;做好“阳光食堂”(苏州模块)上线前培训及演练工作;做好“阳光食堂”(苏州模块)第一次竞价工作;
16.做好全国代码库三季度维护工作;
17.配合基教科做好直属义务教育学校6月课后延时服务经费复核、申报工作;
18.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场办理和续贷远程受理工作;督促各普高、幼儿园做好新学期特殊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保教费的相关工作;做好开学前学生资助宣传。
基础教育科
1.指导各校做好开学工作准备;做好部分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协调工作,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2.配合办公室做好开学工作会议相关工作;召开2026届高三教学工作会议;
3.继续指导相关幼儿园做好终止办学相关工作;审核上交相关幼儿园苏州优质园现场复审相关资料;指导并落实常青藤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举办地变更相关资料;做好江苏省托育民生工程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4.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安置核准工作;配合残联做好定点康复机构验收工作;
5.做好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场馆里的思政课”展示活动准备工作;
6.做好暑期家访总结;
7.召开2025年“慈心为民,善行江苏”慈善网络募捐动员会议,并组织募捐;
8.做好张家港市中小学校“驻校社工”配备工作;
9.做好团员关系转接工作;
10.做好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11.做好2025年高中入学新生体检结核菌素PPD筛查工作;做好学校卫生和防病工作培训工作;组队参加苏州市中小学急救教育展示活动;
12.做好张家港市青少年人工智能“科技夏令营”开营工作;
13.推进“张家港中意教育交流合作计划”;持续做好境外研学指导工作;做好2025年校园外籍教师招标工作。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举行职业学校新学年开学工作会议;
2.组织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并指导职业学校做好新学年开学工作;
3.持续做好暑期职业学校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4.做好职业学校高质量考核反馈并指导学校做好改进工作;
5.稳妥做好暑期职业学校教学资源开放相关工作;
6.做好中职管理信息系统2025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工作;
7.协调做好技师学院创建涉工学一体教室等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职业学校开展社会化培训实施办法;
9.配合做好全市教育大会相关筹备工作;
10.做好江苏省社区教育旧物改造、学习故事短视频征集上报工作;
11.做好苏州市社区教育课题、优秀论文评选征集申报工作;
12.指导市镇两级老年大学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3.做好2024年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申请下发工作;
14.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监管。
安全保卫科
1.持续开展防暑降温、反诈防骗和预防学生溺水警示教育工作;
2.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新学年校车、高中通学大巴的需求调查工作;
3.组织开展民办幼儿园暑期办学安全工作督导检查;
4.督促指导保安公司完成超龄校园保安分流转岗工作;
5.会相关部门对校园保安进行违法犯罪和精神病情况审查;
6.会相关部门对新建学校的智慧安防建设工程进行开学前验收;
7.制定完善新学年校园安全工作检查计划。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拟定秋季开学工作督查方案,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预备会;
2.研制专兼职责任督学和责任区调整的相关文件;
3.配合做好教辅征订专项整治督查;
4.提供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相关资料;
5.报送八月份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情况报表;
6.组织新提拔校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
7.对接实验小学泗港校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
8.完成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
9.做好9月份面向学校活动预报备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学习教育台账资料归档工作;
2.做好教育系统“换位跑一次”行动推进工作;
3.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前期摸排工作;
4.做好新入职、调动党员教师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做好2025年度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6.做好各级党建平台信息填报维护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务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8.持续做好学校党建文化阵地自查整改指导工作;
9.做好教育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工作;
10.开展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与谈心谈话工作;
11.建立教育系统2025年新提拔干部电子廉政档案;
12.做好“三清三廉”廉洁校园建设情况微信宣传推送工作;
13.做好市纪委监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平台填报工作;
14.做好个别违纪违规人员立案处分相关工作;
15.做好个别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教治本工作;
16.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普通类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填报督促提醒工作(8月5日);
2.做好普通类专科批次补录志愿填报工作(8月8日);
3.做好2025年招生情况汇总工作(8月8日);
4.做好教师资格笔试考务准备工作(8月20日-31日);
5.做好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报名准备工作(8月26日-31日);
6.做好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上报准备工作(8月27日);
7.上报中招录取情况统计表(8月29日)。
教师发展中心
1.制订新学年新学期工作计划;
2.配合做好高三教育工作会议相关工作;
3.做好2025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竞赛考务及阅卷工作;
4.做好小学各学科暑期精品课录制工作;
5.做好新学期各学段教研工作会议准备工作;
6.组织江苏省职教第6期课题评审、报送;
7.组织“三新”背景下高中教师暑期全员培训;
8.组织2025年新入职教师岗前集中培训;
9.组织全市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培训;
10.配合做好暑期校园长培训相关工作;
11.组织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基本功竞赛赛训工作;
12.做好全市学校开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支持。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第五届书香校园阅读教学成果交流活动组织工作;
2.组织学生参加2025年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操作比赛(8月10日-12日,南京)
3.继续做好省中小学实验室和图书管理人员线上培训组织工作;
4.做好苏州市教师数字素养作品的上传和评审工作;
5.完成本市教育信息化论文的评审并上报苏州;
6.继续做好学校设备采购工作。继续做好学校暑期电脑项目、理科实验室仪器项目、教育系统信息化安全运维项目招标工作,并做好已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工作;
7.继续做好暑期“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教育、OA系统的技术保障与服务工作;
8.协调拍摄与制作9月在全市教育大会要播出的专题视频《答卷》;
9.继续做好单位铝合金窗更换及维修项目施工的监督工作;
10.做好重要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11.做好宣传拍摄和舆情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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