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组织召开暑期校园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
2.完成2026年暑期干部调配送达和市内教师调配工作;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4.完成2023年新录用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定岗分配工作;
5.组织2026—2027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
6.完成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
7.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园餐”复盘提升专项行动;
8.完成“阳光食堂”苏州模块新平台培训及网上模拟竞价工作;
9.组织开展2026年暑期第六期“行知说”教师讲坛工作;
10.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活动。
各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协调组织召开暑期校园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
2.制定关于庆祝第42个教师节相关细化方案;
3.做好8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工作;
4.完成2026—2027学年开学工作报告的撰写工作;
5.完成市委人大常委会人员履职报告的撰写工作;
6.做好2026年教育系统通讯录的编印工作;
7.配合做好机关第三支部活动室建设有关设备采购工作;
8.完成教育局7月份大事记的组稿工作;
9.做好12345等平台签收、回复处理等工作;
10.继续做好2025年度机关档案的归档工作;
11.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完成2026—2027学年教育系统“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第一批)的招募工作;
2.完成2026年秋季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的指标核定工作;
3.完成2023年新录用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分配定岗工作;
4.完成本市及外县市调入教师的调动工作;
5.完成2026年暑期公益性非教师岗位的招聘工作;
6.做好2026年教育系统暑期干部调配工作;
7.完成2026年教育系统暑期调配干部的送达工作;
8.做好2026年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9.组织开展2026年暑期第六期“行知说”教师讲坛工作;
10.做好暑期流动人员人事关系调整、新教师聘用等工作;
11.完成8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持续做好2026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项目(教育类项目)建设工作;
2.持续做好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整改工作;
3.继续推进原二职中校址开展普通高中办学相关工作;
4.开展直属学校(单位)暑期维修工程督查工作;
5.继续做好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学校门卫室整改情况跟进工作;
6.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市政府采购招标相关工作;
7.继续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6年维修项目施工监管及验收结算工作,继续做好2026年高中食堂服务外包招标工作;
8.配合做好直属义务教育学校6月课后延时服务经费复核、申报工作;
9.做好全市中小学校食堂资金监管报表统计和平台预警信息处理工作,做好2026年度直属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准备工作;
10.做好局本级及直属学校(单位)资产月报上报工作;
11.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开展2025年度决算公开工作;
12.继续做好暨阳教育发展基金会相关工作;
13.继续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工作;
14.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园餐”复盘提升专项行动,做好“阳光食堂”苏州模块新平台培训及网上模拟竞价工作与9月份学校食材竞价工作,做好全市食堂食材9月份最高限价制定工作;
15.继续做好2026年第三季度学校(机构)代码维护工作,继续做好2026年第二季度教育事业统计季报工作;
16.继续做好2026年度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做好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工作,做好开学初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基础教育科
1.配合做好开学工作会议相关工作,组织学段开学工作会议,指导各校做好开学报名工作,落实阳光分班,持续推进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
2.持续做好2所民办幼儿园的终止办学相关工作,完成第三轮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指导直属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完成托育民生实事工程,指导相关幼儿园做好苏州市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申报工作;
3.完成2026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监测的安置工作,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特殊教育、融合教育优秀教学设计评比活动;
4.做好开学前后“润心”行动专项提醒;
5.做好苏州市品格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
6.做好新疆巩留暨阳高中专项图书的捐赠工作,召开九九公益日爱心捐赠动员会议;
7.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全员筛查招标工作,做好全市初中学校心理辅导室专项调研及现场评估工作;
8.做好相关学校驻校社工配备招标工作;
9.做好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10.做好2026年高中入学新生结核菌素PPD筛查工作,做好学校卫生和防病培训工作;
11.持续做好“走出去”境外研学指导工作,协助做好“外籍教师进校园”项目招标工作,指导做好“请进来”青少年友好交流互鉴工作。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学校新学年开学工作会议;
2.指导全市职业学校做好新学年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全市职业学校高质量发展评价及反馈工作;
4.做好全市中职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就业数据维护工作;
5.做好2026年暑期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总结工作;
6.组织参加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
7.制定职业学校实验实训资源面向中小学校开放实施方案;
8.组织参加江苏省“能者为师”教师能力大赛苏州研讨活动;
9.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城市社区学习中心(CLC)项目开题工作;
10.指导完成省优质项目化基地结项评估工作;
11.组织“美美乡村创客工坊第一期乡村研学项目”培训活动;
12.指导做好市镇两级老年大学开学准备工作;
13.完成2025年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14.组织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
15.持续做好校外培训安全监管“点题整治”工作。
安全保卫科
1.做好教育领域风险研判工作;
2.做好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提醒工作;
3.做好学校安全新分管信息的更新工作;
4.做好反恐检查暑期整改情况的闭环工作;
5.策划与编辑“张小安”课堂安全教育微信新闻,重点推出暑期防溺水、防电信诈骗、居家安全等内容;
6.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全市幼儿园安防提升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
7.做好教育局数字指挥中心大屏监控的提质升级工作;
8.关注极端天气情况,做好防汛防台的准备工作;
9.做好暑期学校设施设备线路等定期检修巡查的安全提醒工作;
10.做好开学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11.报送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表。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拟定秋季开学工作督查方案,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预备会;
2.研制专兼职责任督学和责任区调整的相关文件;
3.组织开展新提拔校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
4.做好省学生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备赛辅导工作;
5.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先进经验征集工作;
6.做好市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
7.做好行政诉讼案上庭工作;
8.做好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信息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学习教育推进工作;
2.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实施工作;
3.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工作;
4.做好新入职、调动党员教师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做好2026年第一批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6.做好2026年教育系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准备工作;
7.做好全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相关工作;
8.组织2026年教育系统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及法律知识测试;
9.做好机关第三支部党员活动室修缮、装修等工作;
10.配合职社科做好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督导检查工作;
11.做好“两个责任”平台数据填报和维护工作;
12.做好各级党建平台信息维护工作;
13.做好个别违纪违规人员立案处分相关工作;
14.做好个别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教治本工作;
15.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普通类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填报督促提醒工作;
2.做好普通类专科批次补录志愿填报工作;
3.做好2026年招生情况汇总工作;
4.做好教师资格笔试考务准备工作;
5.做好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报名准备工作;
6.做好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上报准备工作;
7.上报中招录取情况统计表。
教师发展中心
1.做好2026年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素养竞赛考务及阅卷工作;
2.制订新学年新学期工作计划;
3.做好新学期各学段教研工作会议准备工作;
4.组织新高三教师暑期集训(8月1—2日);
5.组织新高一、高二教师暑期培训(8月26日);
6.组织2026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8月4—8日);
7.组织港城教育家型教师培育工作室集中研修活动(8月18日);
8.组织参加省“教师素养提升工程”培训者研修班培训(7月28—30日);
9.做好新教师心理学科培训工作;
10.配合组织全市各学校校医能力提升培训及暑期校园长培训、第六期行知说教师讲坛。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继续开展暑期项目的采购工作(职业学校电脑、托育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
2.做好床上用品的抽检及发放工作;
3.做好校服的抽检及发放准备工作;
4.做好暑期城域网稳定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
5.做好“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OA系统的技术保障与服务工作;
6.做好单位暑期屋顶、水管维修改造施工的监督工作;
7. 做好宣传拍摄和舆情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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